上海站广州站深圳站TEL:400-611-1212 百度百科官方微博 联系客服
  • 郑经理

    郑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9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421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15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539

    咨询顾问
  • 林经理

    林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4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011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9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342

    咨询顾问
  • 彭经理

    彭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5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76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11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415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5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71

    咨询顾问
  • 欧经理

    欧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11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476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5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72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9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99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5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70

    咨询顾问
  • 余经理

    余经理

    资深贷款顾问

    021-58365699

    6年服务经验

    帮助客户:1275

    咨询顾问

最新产品

立德助力贷 房屋抵押贷款银行直贷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离婚了贷款房怎么处理?
发表于 2020年06月11日 浏览:

  当夫妻感情无法维系家庭时,离婚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离婚时需要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等离婚事宜进行妥善处理。由于房价高,多数家庭都会选择贷款买房, ,那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离婚了贷款房怎么处理呢?一起来看看!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离婚了贷款房怎么处理?

  对于一方婚前签订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类房产,完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的个人财产都不太公平,该房产实际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及还贷部分)与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的混合体,离婚时处理的主导原则应当是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权益,也要公平分割婚后共同共有部分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债权人银行的利益。

  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与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往往不同步,许多购房人由于其自身以外的原因,迟迟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的分割只在夫妻之间进行,并不存在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冲突。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中购房者一方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所做的贡献,对其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上海贷款,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长,还贷的数额较大,离婚时获得的补偿数额也相应增大。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除了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婚后即便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支付房贷,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离婚时按照该条规定处理一方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并不会损害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离婚了贷款房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疑问或需咨询离婚过户、房产加名、房产减名、房产析产、银行贷款等业务,可以随时咨询【立德担保】在线客服或我们的24小时服务热线400-611-1212,您也可以关注【立德担保】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在线客服】免费咨询,或在菜单栏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会有专人联系您以解答疑难。

标签:房产 新婚姻法 贷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收集于网络,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 欢迎发送邮件至 guric@szlddb.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一篇:负债高如何贷款?技巧在这里,赶紧看!
下一篇: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关注我们

立德担保
立德担保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立德提供贷款担保,银行放款。
合作业务:所有款项均由银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直接放款
Copyright © 2003-2024 深圳市立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07194号   粤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789号

水滴信用  广东网警  合作伙伴

扫码沟通

立即享用
免费方案
低息产品

电话咨询

400-611-1212

在线
咨询